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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东华大学全体学生选拔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东华大学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全面推进从严治团,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经校党委批准,现面向全校学生选拔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职数

校团委兼职副书记2名。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奉献精神和开拓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工作视野,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资格条件

1.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2.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平衡学习和工作的时间。本科生学习成绩在所学专业前30%,研究生要求学业成绩优秀。

3.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担任过主要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原则上中共党员优先,在疫情期间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四、工作安排

1.学校成立有关工作组,统筹安排、推进公开选拔工作。

2.公开报名。报名者填写东华大学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推荐表,经所在学院党委同意后,向工作组推荐,于9月22日(周三)17:00前将推荐表、推荐表扫描件、成绩单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tuanwei@dhu.edu.cn。

联系人:沈洁,联系电话:67792230转8002

3.资格审查。工作组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初步遴选的基础上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申报岗位的适应程度。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本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作成绩及对所报岗位的工作设想。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结果公示。工作组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6.审议聘任。呈报学校党委审议,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考核

校团委兼职副书记任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兼职副书记每周在团委工作时间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灵活掌握;兼职副书记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相关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等活动。

兼职副书记任期结束后,学校将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本人档案。

附:东华大学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推荐表.docx


 共青团东华大学委员会

 2021年9月14日

发布者:团委 发布时间: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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