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学校对外信息管理。做好突发事件新闻应对处理工作,对媒体舆论监督及时整改、反馈。
我校设立东华大学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由党委宣传部负责人担任。新闻发言人应熟悉学校的工作,具备相当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东华大学新闻发言人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新闻发言人代表学校,就学校的重要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和重大活动,以及校内突发性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等,正式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信息,阐明学校的立场和意见。新闻发言人在进行对外新闻发布时,可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召开新闻通气会、约见或接受记者采访等方式进行,由新闻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学校相关单位予以配合和支持。
学校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各种形式的对外新闻发布,各相关单位予以支持和配合。校外媒体来访应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各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以职务或组织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或接受新闻媒体记者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