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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缴纳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财〔2013〕23 号)精神,上海市各类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均纳入本市居民医保覆盖范围,每人每年90元。此项医疗保险费用由学校代收后上缴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并由该中心出具上海市医疗保险费征收专用收据。

  财务处已开通网上自主缴费平台,请各位同学自行登录财务处主页(http://cwc.dhu.edu.cn/)点击“学生缴费津贴”进行缴费,登录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进入系统后点击“代办费查询”,点击“查询”按钮会出来已缴或欠缴费用的名单,选中“我要缴费”,然后点击“去网银缴费”可以进行缴费操作。

   如不愿进行网上缴费,请将款项存入学校发的中国银行卡中,2014年3月3日财务处对欠费学生会统一通过中国银行卡进行代扣。

  如对该保险费事项有疑问可咨询校医院62373664;对操作有疑问的可咨询财务处67792903。

烦请相互转告,特此通知。

基建后勤处校医院

    学生处

    财务处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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