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努力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2014年,学校对学院、机关、直属单位2013~2014学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检查,主要检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经费管理等项目。通过检查,进一步促进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根据十八大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新任务,重新修订了《东华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东华大学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内容写进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提出了新要求。通过书记与副书记、校长与副校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内部监督力度;通过校领导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对二级单位的监督。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部签订了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