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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教师师德规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知识渊博、品德高尚、精于教书、勤于育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特制定东华大学教师师德规范:

1、依法执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学生。

2、为人师表以身立教,躬身践行,作风正派,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以自身高尚的道德情操陶冶和教育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3、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和提倡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集中精力搞好教学与科研;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掌握现代化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

5、严谨治学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力戒浮躁和急功近利,杜绝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客观公正地评价自己和他人成果,自觉维护学术尊严,反对学术腐败。

6、团结协作树立全局观念,甘为人梯,正确对待名利,形成团队合力,反对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的思想和行为。

 

发布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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