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二次预警通知》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5月25日上午,陈招应副校长带队的检查工作组对我校延安路校区学生第一、第二食堂、甜品店、小卖部的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基建后勤处、后勤集团、校医院、上海高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检查。
检查组针对饮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采购监管、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等食品安全展开专项检查。检查了第一食堂的操作间、蒸饭间、调味品仓库、原料仓库和小卖部,审查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晨检记录、原料采购票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等,查看切配间的留样菜、小卖部商品保质期和环境卫生。随后,检查组一行检查了第二食堂、甜品店及清真餐厅,重点检查了食用油、一次性筷子和餐盒采购和使用环节的管理、甜品店加工制作食品所使用的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加工方法等。
检查结束后,陈招应副校长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他强调,我校学生食堂的经营和监管部门,须认真学习高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文件精神,心系师生身心健康,严格落实文件的相关规定。加强对食堂采购工作监管,完善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饮食服务部采购时应索取购物凭证;严格建立食品入库、出库的验收登记制度和日常性查验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卫生监管,确保原料存储安全,严禁使用过期食品和调味品;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规范餐具卫生消毒;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管理,严格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管理制度,严禁食堂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强学校清真食堂监管,定期接受清真食品行业培训。同时,后勤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日常食品安全检查的力度,校医院要加强流行病、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的饮食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远离无证摊贩的不洁食品。
检查工作组将在下周对松江校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针对饮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采购监管、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等食品安全展开专项检查。检查了第一食堂的操作间、蒸饭间、调味品仓库、原料仓库和小卖部,审查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晨检记录、原料采购票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等,查看切配间的留样菜、小卖部商品保质期和环境卫生。随后,检查组一行检查了第二食堂、甜品店及清真餐厅,重点检查了食用油、一次性筷子和餐盒采购和使用环节的管理、甜品店加工制作食品所使用的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加工方法等。
检查结束后,陈招应副校长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他强调,我校学生食堂的经营和监管部门,须认真学习高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文件精神,心系师生身心健康,严格落实文件的相关规定。加强对食堂采购工作监管,完善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饮食服务部采购时应索取购物凭证;严格建立食品入库、出库的验收登记制度和日常性查验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卫生监管,确保原料存储安全,严禁使用过期食品和调味品;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规范餐具卫生消毒;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管理,严格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管理制度,严禁食堂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强学校清真食堂监管,定期接受清真食品行业培训。同时,后勤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日常食品安全检查的力度,校医院要加强流行病、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的饮食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远离无证摊贩的不洁食品。
检查工作组将在下周对松江校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