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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东华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7

党委各部、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和上海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水平,以高质量思政研究推动学校“十四五”思政工作高质量体系化发展,现启动2023年度东华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分为决策咨询、实践研究和德育创新三类课题,课题资助经费分别为30000元、10000元和3000元。

二、申报及结题要求

(一)决策咨询课题申报对象主要是学校教学及党政管理部门中从事党建、宣传思想文化及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工作的研究专家,需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课题申请人不可主持由本部门提交的决策咨询课题)。研究年限为1年。结题需递交课题结题报告和相关编著1部(草案)或专项工作调研报告或草拟相关政策文件。

(二)实践研究课题申报对象主要是学校一线教师和从事相关工作的管理者、研究者等。研究年限为1年。结题需递交课题结题报告,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相关论文1篇(重要学术刊物范围参见《关于<东华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第五条“聘任高级职务条件”的说明》),或在校思研会年会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三)德育创新课题申报对象为学校一线专兼职辅导员。研究年限为1年。结题需递交课题结题报告并公开发表相关论文1篇,或在校思研会年会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三等奖及以上。

(四)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课题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课题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负责人须为论文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或者通讯作者,论文基金项目来源需注明东华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及项目编号。近两年内撤项的及上一年度延期结题的东华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本年度课题申报。

三、申报办法

(一)申请人要依据《2023年度东华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二)申请人按要求填写《2023年度东华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由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5月24日(周三)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东华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办公室(松江校区行政楼445室),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syh@dh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四、相关工作安排

(一)校思研会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并公布2023年度各类课题立项结果,下发课题立项通知书。

(二)决策咨询课题、实践研究课题立项后分别预拨部分研究经费,其余结项后划拨。德育创新课题立项后一次性划拨研究经费。对无故延期或延期后仍无法结题的课题,将作撤项处理并不再拨付剩余课题经费。

(三)2023年度各类研究课题的结题时限为:2024年4月30日。

(四)联系人:向娟、刘远康;联系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445室;联系电话:67792126、67792170。


附件1:2023年度东华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指南.doc

附件2:2023年度东华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docx


东华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东华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4月27日


视频: 摄影: 撰写: 信息员:刘远康 编辑:刘远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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