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的有关要求,为检验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率,增强广大市民应对突发灾害的意识,提高城市综合防护能力,定于今年9月21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在本市范围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

9月21日(星期六)上午11时35分至11时58分。

二、防空警报试鸣的范围

在全市范围(除浦东、虹桥国际机场地区外)。

三、防空警报试鸣的形式

11时35分至38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11时45分至48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11时55分至58分,试鸣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过往人员积极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保卫处、武装部、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