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期末和寒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
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18年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确保2019年寒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现就做好我校期末以及寒假的各项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组织本单位各级安全人员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重点落实安全责任,保障假期的安全稳定; 2、组织开展以电气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施工安全等为主的安全自查和检查,并将结果做台账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实验室安全方面具体的自查通知,资产管理处另发); 3、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和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并落实人员和物资; 4、做好师生的寒假期间交通安全、防火、防诈骗、防盗等安全宣传教育。 保卫处近期将会同资产管理处、基建后勤处、后勤集团、学生处等部门对学校重要场所进行巡查和抽查。 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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