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教职工慰问帮困实施办法

时间:2017-12-31浏览:79

(2016年5月25日东华大学第十八届工会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工作的基本职能,建立多层次的慰问帮困体系,实施“送温暖工程”是工会维权工作的主要内容。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会慰问帮困长效机制,依据《工会法》、《教师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上海市教育工会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东华大学慰问帮困类别有“九必访”、住院补贴和困难补助:

一、“九必访”

1、“九必访”对象

符合“九必访”内容的在职教职工。

2、“九必访”内容和标准

(1)教职工初婚:600元(凭结婚证复印件);

(2)女教工生产:500元;

(3)教职工献血:慰问金1000元,暑期休息休养虚拟账户补贴1000元;

(4)教职工首次生活发生重大困难:1000元;

(5)教职工首次长病假:500元;

(6)教职工生病住院:一周内为300元;一周以上为500元;

(7)教职工父母、配偶、子女亡故:1000元;

(8)教职工本人或家庭发生意外:视情况定;

(9)教职工大病每年春节慰问(校工会统一安排,流程参照困难补助的流程)。

3、“九必访”申办程序

凡符合“九必访”内容的教职工,均可由部门工会或工会小组长从校工会网站下载并填写《中国教育工会东华大学委员会“九必访”付款凭证》,由部门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后报校工会,经校工会审核确定,发放慰问金。

二、住院补贴

1、补贴对象

在市医保局认定的医院住院治疗的或出差、探亲时在外地突发急病住院且在医保局办理相关手续的东华大学在职教职工(享受住院费减免的教职工除外,如精神病患者等)。

2、补贴标准

每天补贴50元(不含急诊留观),每次最高补贴1500元。一年内最多二次。

3、补贴申办程序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申请给付后,符合条件教职工可凭出院发票原件、医保卡和出院小结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校工会申办住院补贴,经校工会审核后发放补贴。

三、困难补助

1、困难补助对象和标准

(1)平时收入较低,且患大病、重病、慢性病因个人承担费用过大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补助1000--1500元;

(2)由其他不可预见的天灾人祸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临时性生活困难的教职工,补助分三级:500、800、1000元;

(3)由于家庭其他人员生病等原因造成困难或人均生活水平低于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教职工,补助300--500元。

2、困难补助时间

每年春节、国庆的前两周申请。

3、困难补助申办程序

凡符合困难补助的教职工,均可从“东华大学信息门户”进入“工会系统”,网上填写《东华大学教职工慰问帮困申请表》,由部门工会主席审核,提出慰问帮困标准并签署意见后报校工会。经校工会生活保障部对困难补助初始名单进行讨论审核后,确定最终名单并报校工会领导审核。领导审核后,及时发放困难补助金。

四、附则

1、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经校工会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备注:

根据上海市总工会特种重病的相关内容规定,重大疾病特指:恶性肿瘤(不包括原位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心脏瓣膜手术;严重III度烧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