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国庆前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国庆长假即将到来,切实做好假期安全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9月30日前,各部门安全工作负责人需组织本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查出的隐患应立刻采取整改措施。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台账记录,并于假期前后将安全生产自查表交保卫处备案。

保卫处

校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