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教职工权益诉求的渠道,保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
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由校长向教职工代表作年度工作报告,就学校管理改革、人事聘任、财务预决算、考核分配等年度重大问题提交教代会审议。学校通过完善教代会提案工作制度来拓宽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方式与途径,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完善网上提案系统,完善教代会提案反馈和督办机制,使提案立案、审议、交办、协办、督办、反馈等一整套流程更为完备和规范。 2014年12月和2015 年12月,学校相继召开了第十届教代会暨第十八届工代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教代会暨第十八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对上一年度学校在制度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国际交流合作、学校基本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回顾,对当年行政工作的主要进展进行总结,对今后的发展思路和重点改革任务进行部署。 学校在学院等实行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党总支领导下,对学院管理进行民主监督和评议,支持学院行政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此外,学校设有东华大学教职工争议调解委员会,接受师生员工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学术风气等方面的投诉与申诉。学校通过各类座谈会,如青年教师座谈会、民主党派的双月座谈会、教授座谈会、院长通气会等各类渠道,听取学校各方意见,维护教职工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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