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院部处级以上干部请假制度的通知

为推进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在校、院部处级干部中建立出差书面请假制度,干部因公、因私离开学校三个工作日以上(含三个工作日)须以书面形式向上级领导请假。干部离开学校两天以下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

学院党政、机关部处和业务部门正职请假,必须落实请假期间工作安排及确定代理岗位职责负责人,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向党委组织部报送请假申请表,由党委组织部转送校党委书记或校长审批。院部处副职干部请假由本部门正职审批,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请假直接报校党委书记或校长审批。

干部请假申请表一般要在一周前填报(申请表可在党委组织部网页上下载),学校一般在三天内审批;假期结束后,通过党委组织部办理销假手续。

干部请假的具体程序和详细要求,详见《东华大学干部请假申请表》。

附:东华大学干部请假申请表


中共东华大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