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是教学基本工具,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管理,加强教材建设,促进教学改革,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领导
教材的选用与建设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校教学委员会下设教材选用与建设小组,其任务是:制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指导和协调学院教材建设工作、教材研究和评价工作等;开展教材评估和优秀教材评奖工作。
教务处负责教材选用与建设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学院要制定本单位教材编写规划,组织、审核和申报本单位教材建设立项项目;组织本单位教材选用和评介工作;负责向上一级推荐优秀教材。学院本科教材选用与建设须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
二、教材的选用
1. 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教材须体现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符合教学改革方向,具备正确的思想、观点和方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意识。优先选用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教材,如“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近三年出版的国家、省、部级重点规划教材,获奖教材和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双语教学要使用国外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的原版教材(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国外原版教材和高质量的电子教材)。
2. 结合学科、专业的调整,加快教材的更新换代。理工类、财经政法类专业使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比例应达到50%。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双语教学应使用三年内出版的原版教材。
3. 系(室)应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要求,在对不同版本教材进行广泛调查、评价和研究,与现有教材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各课程教材选用计划,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并由学院将教材选用汇总表报教务处教材科。
4. 每年春、秋两季教材预定期间,各系上报教材预定统计表,学院汇总,由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教材科,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核签字后采购。
5. 教材科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教材预订统计表,及时采购和存档。因有特殊情况需报教务处分管处长同意后,可由教师联系教材供应单位,仍由教材科负责教材购买和发放,各系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教材。
三、教材的编写和出版
教材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性工作。各学院应根据自身的学科优势和特色、科研和教学研究成果制定教材建设规划。为充分发挥我校的学科优势和特色,反映当代科技、文化的最新成果以及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科研和教学研究成果,对具备编写条件的课程,学校鼓励学术造诣高、科研成果显著、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和出版高质量的教材、教学参考书和辅助教材。
(一)重点规划教材(学校负责立项)
1.国家、省市、部级规划教材。
2.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属国内同类课程领先水平,编写的教材有教高水平质量和鲜明的特色。
3.对某些特定的专业课程或实践课程,目前尚无适合教材。
4.某课程已选定了重点教材,可编写与之对应的辅助教材。
5.高水平教学改革配套教材。
6.凡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的教材公开出版时给予部分出版费用补贴(仅适用于纺织、轻化特色教材),公开出版后按40元/千字标准给予奖励(字数按课程学时数×0.5万计算)。
(二)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的立项(学院负责立项)
1.每年秋季为项目申报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申请立项建设的新教材需经过两年的讲义试用,且学生反映良好。
3.项目申报人需逐项详细填写《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并按规定递交相关背景材料。
4.各学院教育委员会对申报项目严格进行审定和筛选,并对同意申报的项目签署有关意见。
5.凡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的每种教材给以适当的编写经费。学院教学业务费应单列教材建设经费支持其它教材、讲义等的编写。
(三)规划教材出版前的审核
规划教材初稿完成后,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院学术带头人初审并写出评审意见。教务处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意见,决定是否予以出版。
四、获奖教材的奖励办法
1. 教材获奖的奖励办法参照“关于东华大学教学、科研、学科、队伍建设奖励办法”东华校[2003]49号文件执行。
2. 被评为市部级及以上优秀教材奖的教材,在职称聘任时视作同级别优秀教学成果。
五、校内讲义印刷
1. 各系编写的各类学生讲义、教学大纲、实验(实习)指导书、复习资料等需经系主任审阅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2. 双语教学自编讲义不得超过1万字/学时。
3. 春季用自编讲义必须在12月15日之前交教材科印刷,秋季用自编讲义必须在6月15日之前交教材科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