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东华大学“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方案》,组建校控烟检查志愿督导队 |
2011根据东华大学《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方案〔东华基【2012】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有效推进我校控烟活动,成立由志愿者组成的校禁烟检查督导队。 学生控烟队伍职责 一、宣传控烟,营造良好控烟氛围 1、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专题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对吸烟危害的认识,营造良好的无烟环境。 (1) 利用宣传栏、展板、广播、讲座等形式对师生开展控烟教育,将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内容作为控烟的核心知识点。 (2) 每年“5·31”世界无烟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2、检查监督禁烟区内的禁烟标识。按《条例》规定,校园内的重点区域,如教学楼、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校史馆、机房、学生宿舍等重点区域为禁烟区。在禁烟区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二、定期组织与控烟有关的各种活动。 三、控烟区域内日常巡视、督导。 1、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禁烟区内吸烟。师生员工均有对在校园内违返控烟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的义务。 2、在禁烟区域不得摆放烟灰缸及其他烟具。校园内禁止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 学生控烟队伍组织框架 1、成立学生控烟队伍工作组(覆盖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具体负责学生控烟队伍日常管理。 工作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含延安路校区校区) 成员:本科生2名(两个校区各一名) 研究生2名(两个校区各一名) 留学生1名(延安路校区) 2、控烟学生队伍共三十人。分三组:宣传组、督导组, 宣传组6名,负责控烟宣传,每校区各两名。 督导组24名,负责日常控烟督导。松江校区16名, 延安路校区8名。 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