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普法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坚持以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开展法制实践为突破口,以提高法律素质为目标,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制实践,学校依法办学、依法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素质显著提升。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中,学校注重全面推动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以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基础上,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2013年11月,教育部正式批复核准了《东华大学章程》,成为全国首批章程被核准的6所高校之一。
学校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廉洁教育,2013年制定了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划,把严明党的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党政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即每位校领导既有富有领导职责,又有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工,履行反腐倡廉工作职责。据此,学校制定了2013年校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党委书记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全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校长对校行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校领导根据行政分工,对分管的行政、业务部门的廉政工作负有责任。4月,学校开展了新一轮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党委与各二级单位党总支书记签订了《东华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行政主要负责人签订了《东华大学廉政建设责任书》。根据教育部今年工作部署,学校对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了修订,适时增加了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职责内容,明确规定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杜绝资金的浪费、损失。
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学校转发了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公款接待、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严禁各类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学校纪委召开全委会,传达学习教育部《关于在教育部直属高校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精神,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今年的科研经费专项检查中,学校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视频会议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抓好领导干部、科研经费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教育。为严格管理,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东华大学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制定了《东华大学关于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大额资金的范围、决策程序、审批权限和资金支付原则,界定了在大额资金使用管理中各方的职责,确保学校资金运行安全。此外,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抓好干部选拔、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学术诚信、校办企业的监管和审计,保障资金安全,提高了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