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寒假前安全工作的通知 |
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寒假即将来临,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各单位结合本部门情况,做好放假前安全宣传和安全自查工作。 一、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工作形势,切实增强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全工作。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每位师生既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也要做好交通安全、防骗防盗等安全工作。 三、安全自查的主要内容:安全通道;用电、用气、用油、用火规范;各类实验室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室和教室的消防安全;安全教育培训内容;隐患及整改情况等。 四、自查时间:1月6日至1月10日,1月10日前各单位将自查表交至保卫处。学校于1月13日、14日进行抽查。 保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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