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假前处理危险化学品废液及有害固体废弃物的通知

各学院、分析测试中心、东华研究院:

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技厅[2013]1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13]11号)的精神,为确保我校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加强我校的安全工作,暑期前定于7月2日集中处理危险化学品及有害有毒固体废弃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使用部门应认真检查清理。将需处理的物品分门别类、直立装箱,送至各化学品回收存放地点或化学品仓库。

2、各实验室或项目负责人应负责将氧化剂和还原剂独立装箱,做好标记。并负责将各溶剂类化学废液事先中和,以减少处理成本。实验室盛装化学试剂的废弃试剂瓶,请另外装箱。

3、对接触过有害有毒的废弃固体物,如针头、玻璃管、手套等,须认真仔细打包,以防针头外露,避免在运输处理过程中伤害他人。

4、请各部门在7月2日之前,将所需处理的物品送至化学品回收存放地点或化学品仓库。如需借用周转箱,请向化学品仓库借用。

联 系 人:朱科军 老师

联系方式:67792460
      资产管理处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