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学院党校工作条例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办学性质 学院党校是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重要培训教育阵地,是党性锻炼的熔炉。学院党校按照高校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建设者、接班人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的根本任务,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坚持求真务实的办学方针。学院党校根据学校的学生党建工作目标,配合基层党组织,从优秀学生中培养一批具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第二条 领导体制 学院党校由学院党总支领导,同时接受校党校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学院党校校长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全面负责党校工作。学院党校设立由正、副校长和有关专职党务干部及辅导员组成的校务会,实行校务会领导,其成员兼任党校教师,承担教学授课和实践活动组织工作。 校务会要精干、高效,与时俱进,服务于学生党建工作的办学宗旨,投入工作精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保证培养质量。 校务会要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学院党校的招生、培训和建设工作。学院党总支要把学院党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努力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 校党校要在各方面指导、支持、协调和配合学院党校工作,努力在共享教育信息资源、支持办学经费、协调大型教育活动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学院党校的设置、撤销要经校党校批准。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三条 基本职能 学生党建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最为有效的途径。以党建为核心,全面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和针对性,是当前摆在高校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学院党校,有利于基层党组织凝聚优秀青年学生,扩大培训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结合学院学生工作的实际,更好地把培训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学生思想工作与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培养发展学生入党工作力度,努力实现“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年级有党支部”的党建工作目标。 第四条 具体任务 学院党校的主体班次是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预备党员培训班,有条件的还可组织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1.学员对象:学员为递交入党申请书、列入组织重点培养对象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2.教学目的:通过学习、掌握党的基本知识,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入党条件,提高争取入党的自觉性,为加入党组织在思想上、理论上创造条件。 3.主要学习内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经验以及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教学形式:集中讲授、自学、讨论、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形式。特别要因才施教,组织更多小型的师生讨论、交流活动,也可邀请党建指导员、党建助管员参加。要注重在培训中考察他们对党的认识、组织纪律观念、政治热情、联系群众、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了解,把理论培训和入党考察紧密结合起来。 5.时间安排: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一般为每学期举办一期 6.考核:根据校党校备案名单,学员学习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由校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未获得结业证书的入党积极分子,不能发展入党。 (二)预备党员培训班 1.学员对象:学生预备党员 2.教学目的:在组织上入党后需进一步加强思想上入党的教育,增强党性修养,自觉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主要学习内容:结合大学生特点和形势任务,进行新形势下的党员先进性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新形势下党建理论、党性锻炼有关内容的学习。 4.教学形式:集中讲授、自学、讨论、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形式。 5.时间安排:结合本学院学员实际确定。 6.考核:结合本学院学员实际组织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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