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构建反腐倡廉责任体系

(1)加强党委领导。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召开工作会议,作出总体部署,组织督促检查,确保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加强党政齐抓。学校行政领导班子紧密结合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党政各部门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各项业务管理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将反腐倡廉的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制约。    

(3)加强纪委协调。学校纪委在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积极协助学校党委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主动争取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和支持。    

(4)加强“一岗双责”。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岗双责”要求,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政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全面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职责,结合业务工作每年至少二次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参加一次分管部门和单位民主生活会,对分管部门或单位人员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述职述廉。学校各院系党政领导班子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构建权责明晰、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

(5)加强考核追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制定科学的党风建设责任履行情况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进行测评,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将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实施分类指导。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