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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东华大学“师德建设青年标兵”
“青年岗位先锋”荣誉评选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教师群体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团结带领广大青年教师听党话、跟党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贡献青春力量,学校决定在2021年“五四”期间,评选一批“师德建设青年标兵”和“青年岗位先锋”,进行集中展示和表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宗旨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大学的办学方向,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引领;营造崇德修身、潜心育人、静心科研的文化氛围;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营造静心教书、倾心育人、潜心治学的良好氛围,树立先进典型,展示东华青年教师的良好风貌。

二、评选项目、要求及名额分配

(一)师德建设青年标兵(名额不限)

评选对象: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职员工。

评选要求:

1、在教学、科研、管理第一线,为人师表,深受学生爱戴;

2、具有扎实的学识,教育教学成果显著;

3、在推进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中成绩突出,特色鲜明;

4、思想觉悟水平高,引导学生积极成长成才;

5、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有着突出的示范影响力。

(二)青年岗位先锋(名额不限)

评选对象: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职员工。

评选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道德素质良好;

2、熟练掌握岗位业务知识,专业理论及技能水平突出;

3、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某些方面拥有创新成果;

4、注重理论学习,具有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5、勇于奉献,敢于担当,为集体做出较大贡献。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

1、评审时间进程:

(1)3月22日至4月5日,符合评选条件者递交申请材料,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组织评审;

(2)4月6日前,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根据申请材料,将推荐初评结果上报校团委;

(3)4月7日至4月17日,学校集中评审,并将结果反馈给各学院;

(4)4月18日至4月22日,公示;

(5)4月下旬-5月,组织开展表彰宣传工作。

四、推荐评选的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初评工作,使此次评选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各学院要从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及切实提升青年师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水平的高度,积极争取各学院党政对于评优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3、推荐申报至校团委之前,必须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联系人为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评审中,必须遵守“先申报,后评审”的原则。

4、各学院要严格把握时间进度,按时申报,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申报者自行填写申报表,详细申报材料需另附页(1000字左右),要求内容全面,能充分体现教师特点。上交时须为A4纸打印稿(同时提交电子版),标题为“黑体”“三号”“加粗”;正文为“小四号”“仿宋”“1.5倍行距”。

所有在岗在编青年教工参评相关荣誉,申报人所在基层党组织需填写《东华大学教职工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察表》,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上交,党委教师工作部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教工进行师德考察。

5、2019、2020年已获得过“五四”评优相关荣誉者,不要重复评选相同奖项。

五、联系方式

邮箱:tuanwei@dhu.edu.cn

联系人:沈洁、杨蓉

电话:67792230转8003  

附件1:“五四”评优“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2:东华大学教职工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察表.docx


 共青团东华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