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启动我校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工作程序通知如下: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各学院(部)于2017年6月23日前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2017年学院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2017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方案》及《2017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名册》,申请学科按照《2017年高校申报学科目录》(附件2)填写。
2.拍摄数码照片(免费)
学校无集体拍照时间,请申请人按照《2017年东华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细则》(附件1)中的拍照时间及注意事项自行前往,注意9月15日以后无拍照服务。
3.网上申请
申请人于9月1日—9月10日登陆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进行网上申请。正式提交“教师资格网上信息登记表”后,打印网上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体格检查表》并完成相关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
4.体检
体检时间为2017年9月5日—10月31日(不含双休日,各医院具体时间安排以打印完成的体检表上的预约时间为准),申请人按照体检表上的预约时间去指定医院体检。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各学院(部)成立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小组于9月11日—10月13日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填写《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评价表》。
6.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申请人向各学院(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各学院(部)汇总后于10月16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2017年东华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细则》、《2017年高校申报学科目录》及《各类学历认证具体要求》见附件1、2、3。递交纸质材料内容见附件4,其中所需填写表格及样张请到人事处主页—文档下载—教师资格认定栏目(http://web.dhu.edu.cn/rschu/jszgrd/list.htm)里面下载!
联系人:刁婧
电话:67792346
邮箱:szk@dhu.edu.cn
地点:松江校区行政楼357室
人事处师资科
2017年6月13日
附件1:2017年东华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