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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
“科技创业杯”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第二十三届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技创业杯”奖(以下简称“科创杯”奖)即将启动。“科创杯”奖是由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资助,上海发明协会主办。

根据上海发明协会《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技创业杯”奖的通知》的有关安排,现将我校组织第二十三届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技创业杯”奖申报评选的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申报、推荐要求

1、推荐、申报范围

1)在读高校学生:

凡是在读学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在科研、开发及发明创造实践中完成的具有市场及商业化前景的优秀发明与创新科技项目,均属推荐范围。

2)已毕业高校学生(只能申报发明创新创业奖):

凡在2012年至2016年全国各地高校毕业,具有发明创新成果和创新创业意愿的青年(包括企业技术人员、科技工作者、有志创业者或正处于创业初期阶段的青年),可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报发明创新创业奖。

2、推荐、申报条件

1)在读学生被推荐申报的发明创新科技项目必须具备三个特性:

①新颖性:主要技术有实质性的发明与创新的特点;

②先进性: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优于国内同类技术的水平;

③实用性:项目具有实用价值和潜在应用的市场前景,有实施转化的可能性。

2)凡申报发明创新创业奖项目,须具有明确的创新创业项目和创业计划书(要求目标明确,有市场调研,盈利模式清晰,阐述有条理)。

3、推荐、申报程序

1)在读学生由校团委对本单位学生申报的发明与创新科技项目进行选拔与初审,择优向上海发明协会推荐。

2)已毕业高校学生直接向上海发明协会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在读学生申报项目必须填报《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创杯”奖推荐表》。凡申报项目有创业意向,需同时填报《创新创业项目申请表》并附创业计划书。

2、已毕业高校学生申报发明创新创业奖项目,必须填报《创新创业项目申请表》并附创业计划书。

3、凡多人参加共同完成的科技项目,在上报推荐材料时应按在项目中的贡献大小依次排序,以第一完成人为主要申报人。

4、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能反映研究开发成果情况的技术报告、论文、验收文件、专利证书、专利申请书及说明书、检索查新报告、用户意见、附图和照片等材料的复印件。

三、奖项与服务

1、奖项设置:

1)发明创新奖(设一、二、三等);

2)发明创新创业奖;

2、凡申请“发明创新创业奖”的项目,即可入驻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创业苗圃,实践创业梦想,无须注册公司,可享受3-6个月免费创业场地、基本办公设施,以及创业培训和辅导等预孵化服务,并有机会获得科技创业计划项目资金资助,项目实际创业可优先获得大学生创业基金的支持。

4、获“发明创新创业奖”的项目授予奖牌、证书。项目实施创业可优先获得大学生创业基金市创业中心分基金的天使基金投入,并享受6个月免费创业场地,免费财务代理记账、财税扶持、创业导师指导、知识产权托管、专业咨询服务等创业孵化支撑条件。

四、推荐材料的报送时间和地点

1、5月21日前:个人申报,有意向申报的研究生、本科生将推荐表与附件材料的合订本1套(可先不装订,由学校评审后统一装订)交至各学院分团委书记处,由学院统一交至校团委,电子版申报推荐表及汇总表请各学院整理发至dhtwkc@126.com邮箱。

2、5月28日前:校内专家评审。

3、6月5日前:上报赛事组委会(上海发明协会)。

4、已毕业高校学生:

申报表、创业计划书与附件材料的合订本1套,于6月5日前直接送上海发明协会,电子版申报表发送到zhuanli20106@163.com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楠  联系电话:021-67792230*8006

联系地点:校团委(松江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13室)

E-mail:dhtwkc@126.com



共青团东华大学委员会

2017年4月11日

附件1:“科创杯”奖推荐表(创新项目奖).doc

附件2:“科创杯”奖推荐表(创业项目奖).doc 

附件3: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