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为港口经济圈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定于在2016中国浙江•宁波人才科技周期间举办中国浙江•宁波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即宁波市第十八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以下简称“高洽会”)。本届“高洽会”将组织高学历人才开放式洽谈会、高端创新人才封闭式洽谈会等系列活动。为此,热忱欢迎2017年毕业的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及知名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来甬洽谈。现就邀请学生参会的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 洽谈会时间
2016年9月24日(周六)8:00-15:00
二、 洽谈会地点
宁波国际会展中心7号 8号馆(宁波市会展路181号)
三、 高学历人才开放式洽谈会内容
开放式专场将继续突出企业主体,主要面向全国重点高校2017年毕业的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通过双向交流洽谈形式,招聘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 紧缺人才。拟邀请2017年应届毕业生7000人左右参会,组织省内外企事业单位800家(宁波市内650家,浙江省杭州、温州等企业150家),推出需求在6500人以上。
四、 参会对象
1 享受交通补助费的邀请对象:请学校根据“宁波市第十八届高洽会学生需求专业目录”(附件1)选定2017年毕业的名本科 名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填报“宁波市第十八届高洽会邀请参会学生名单”(附件3),报名参会学生必须在9月15号之前登录“网上高洽会”(网址:http://gqh.nbrc.com.cn/person/login)注册,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确认正式参会名单后生效,过期未登录视为自动放弃,宁波市将于2016年9月份将正式参会学生名单反馈给贵校,列入参会名单的学生,按规定由我市政府发给相应的参会交通补助。
2 其他自行来甬参会对象和未参加网上注册的同学。本届“高洽会”也欢迎贵校2017年毕业的其他在读应届毕业生前来宁波参会,费用自理。
五、交通补助费发放标准及领取办法
(一)发放标准:根据贵校所处的地理位置,按以下标准发放交通补助费,在学校推荐的名单范围内统一发放。
(二)领取办法:
1 应邀参会的高校2017年毕业学生,由参会高校根据专业需求和分配名额统一报名,报名参会学生必须登录“网上高洽会”注册,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确认正式参会人员,发给相应金额的交通补助。请贵校填报“宁波市第十八届高洽会邀请参会负责人证明”,由指定负责人做好交通补助费集体领取工作。
2 由指定负责人在2016年9月24日上午协助做好本校来甬参会学生名册的核对签到,来甬交通票据,“宁波市人才市场人才流动登记表”的收缴等工作;9:30起核定办理相关手续,集体领取交通补助费(详见附件4“宁波市第十八届高洽会交通补助费发放通告”)。
六、 交通住宿保障
(一)交通保障:宁波市区内有17、21、168、351、356、512、517、521、529、788、789、810、970、路公交车通往宁波国际会展中心。
(二)住宿保障:为方便贵校学生提前预定或到甬寻找住宿,我们收集了宁波交通便利、价位适当的宾馆目录(附件5),供来甬参会学生参考。
(三)带队人员往返交通费及会议期间的食宿自理。
七、协助办理事宜
为确保本次洽谈会圆满成功,请贵校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帮助做好本届“高洽会”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二)及时填报相关材料:
填写“宁波市第十八届高洽会邀请参会学生负责人证明”和交通补助费支取银行账号信息(附件2)“宁波市第十八届高洽会邀请参会学生名单”(附件3),传真给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并将电子稿以E-mail方式发至nbrczx@163.com信箱;
(三)应邀参会的在读学生需带以下有效证件材料:(1)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来甬交通票据;(4)洽谈证明(组委会统一印制,应聘人才入场前在场馆门口免费领取填写)。
八、 联系方式
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盈、叶旭明、龚婷婷、戴丽丽、胡伟
联系电话:0574-87495322、83867506、87158526、83867552、83867534
QQ群(全国高校研究生就业处): 82810581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兴宁东路228号邮编:315000
传真:0574-87861635E-mail:nbrczx@163.com
东华大学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温立强
联系电话:67792486
地址:松江校区图文信心中心B115室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日
附件4 宁波市第十八届“高洽会”高校学生交通补助费发放通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