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流程
1、每年年底学校公布当年度“励志计划”遴选通知。
2、申报。院(部、中心)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经院(部、中心)教授委员会评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上报人选。书面材料报人才办。
3、评审。评审采用现场汇报和答辩。候选人汇报15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评审专家进行评议和独立打分,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
4、审定。拟入选名单上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
二、相关材料准备
1、申请者提交材料
1)申请表
《东华大学“励志计划”申请书》、《“励志计划”经费预算表》
2)附件材料
a)申请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和专利情况的证明、论文首页和刊载杂志封面、目录以及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的复印件;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
b)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
c)其他证明材料
2、院(部、中心)提交材料
教授委员会评议意见、党政联席会议意见填写在申请人的《东华大学“励志计划”申请书》中的相关空格处,并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