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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人文社科学术沙龙”管理办法(试行)

2019-2020年继续执行

为进一步促进繁荣发展人文社会科学,活跃校内学术气氛,加强校内各领域跨学科专家学者的学术交流,鼓励和保护自由探索,促进不同学术观点的碰撞和激发,促使学者寻找新问题,探索新方法,形成新课题的生长点,推进学校科研队伍建设,培养东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力量。学校拟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定期举行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交流活动。

学术沙龙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一、活动宗旨

活跃学术气氛,加强学术交流,形成学术新思想,生成新项目构想,培养学术人才。

二、申报程序

申请人在活动前两周提出活动申请,在科研处网页下载并认真填写申请表,征集活动参加人(参加人应该体现学科交叉和年龄、学术层次),经申请人所在学院同意后,报送科研处审核。

三、活动频率

交流活动初期一个月举行1-2次,如果效果良好,可以适当提高频率。

四、活动形式

每次由一位学者主讲,介绍本人近期正在研究的项目的进展情况,交流研究思想和研究方法,也可以就本领域最近的研究热点进行介绍。主讲学者必须有书面的准备材料,以便与会学者参加讨论。其他学者提出自己的看法并进行讨论。

主办者须于活动结束一周内向科研处提交活动综述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以存档备案。

五、活动要求

人文社科学术沙龙应该成为东华大学学者特别是年青学者进行学术交流的平台。在活动中,主讲学者有义务保证所讲内容的科学性和严肃性,特别应该具备一定的挑战性,以引起其他学者的共鸣和讨论。与会学者应该针对主讲者的内容提出自己的看法,学术交流活动中,大家应各抒己见,以便形成新的思想和观念。

六、活动经费

科研处根据沙龙具体组织情况支付相关费用。

七、附则

本办法解释权在科研处,并自公布之后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