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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安排


各学院及相关同学:

现拟于1216日(周二)12:30松江校区1101教室、1218日(周四)14:00延安路校区4204室(备用4102)由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到我校现场办理签合同事宜,准备工作如下:

一、新申请贷款的本科生于923日(周二)前上学校信息门户(my.dhu.edu.cn)进行网上贷款申请;辅导员、学院于926日(周五)前进行网上审核。

二、新申请贷款的研究生于923日(周二)前填写并递交《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可至http://www3.dhu.edu.cn/dhuzizhu/下载)至辅导员处。辅导员审核并填妥《研究生贷款申请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926日(周五)前发送至qinzhu@dhu.edu.cn

三、新申请贷款的同学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东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复印件(盖学院章):1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于复印件上手写发证机关):2份;

3.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4.本人本市中行借记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并签名):1份;

5.记好父母的身份证号(未满18周岁的同学需父母同意贷款证明和家庭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重要提示:

1.已申请当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不得重复申请本次贷款。

2.往年贷款合同已含2014年份的同学不得重复本次贷款。

3.学年内所获奖助学金足以支付学费和住宿费的研究生可不申请本次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