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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情况报告
根据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开展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基层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沪教卫党[2012]292号)要求,我校党政领导十分重视,认真对照检查今年以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通知》中提出的六个方面内容进行了逐项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基本情况
1、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制定了《东华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体系、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专项工作的责任分工等。
学校党政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制定了2012年校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党委书记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全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校长对校行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每位校领导既有对行政职能部门开展业务工作的领导职责又有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履行反腐倡廉工作职责,做到业务工作职责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校党政领导今年至少两次听取学院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参加民主生活会、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听取述职述廉等,加强对分管部门或联系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
今年,学校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二级学院、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内容及责任追究,3月底前,与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真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2、纪委协助党委落实责任制的情况。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党委行政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学校党委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加强对二级单位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纪委还协助党委抓好干部教育和监督,每年协助党委开好民主生活会,每次民主生活会前,与组织部一起,召开各类群众座谈会,发放《征询意见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将意见汇总后原汁原味地向校党政领导班子和个人反馈,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充分的准备。纪委协助党政加强制度建设,参与“三重一大”等一系列重要制度的制定。加强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结合年度考核,对二级单位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进行检查。
3、贯彻落实《上海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及《关于加强本市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情况。
 今年是落实2008-2012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的最后一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规划提出的任务和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协调,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在干部人事工作、财务收支、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工作、教育收费、校办企业等八个易产生腐败的方面加强重点监督和管理,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围绕中心、组织协调,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加强干部人事管理监督。对学校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监督检查,对新提拔的干部在执行干部廉洁自律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核,参与中层干部招聘面试12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监督,参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加强财务管理监督。实行了监察、审计部门与财务处的计算机联网。通过与财务部门实现数据即时共享,对学校财务实行实时监控。按照“三重一大”制度,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学校大额资金支出使用情况,及时全面地掌握学校的财务运行状况,对财务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馈,并提出处理意见,保证学校资金的安全运行。
加强基建(修缮)项目管理监督。加强基建(修缮)工程项目事前和过程的监督,全程参与重大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参加合同谈判、审核、重要材料选购、施工单位考察,对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聘请投资监理实行项目跟踪审计,协助学校对工程项目资金的运作进行监控,严格付款审批程序,实行基建、监察审计、财务等五个部门会签制度。有效地防止了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加强物资采购的管理监督。参与设备物品、图书资料等采购招投标数十次,积极开展采购人员的教育,加强对采购部门及其干部的监督;对采购合同、采购经费支出加强监督。
加强招生工作的管理监督。纪委每年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制定学校《加强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意见》,全程参与研究生、艺术类本科生及高水平运动员的考试、阅卷、录取等,做好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招生信访接待工作。对今年入学的艺术类本科生认真做好复查工作,查处违规学生,纪委和招办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认真和积极地作出了处理。
加强教育收费的管理监督。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组织收费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对为学生服务的收费项目,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监督。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家和学校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要求,加强了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今年,通过国家审计、委托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加强了对横项科研经费使用的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提出,使科研经费的使用更加规范。
加强校办企业和后勤集团监督。与校办企业共同研究建立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制度,明确规定企业重大支出、投资经营项目必须经董事会集体讨论决策。对企业领导干部提出廉洁自律的具体要求。组织社会审计机构对校办企业、后勤集团进行财务审计。
(2)与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相结合,深入开展教育活动
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廉洁文化进学校的精神,学校制定了深入开展学校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抓好廉洁文化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结合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纪委开展了重点教育。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教育坚持党委中心组、学院、部处干部中心组学习活动,今年,在党员领导干部中继续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干部廉洁从政教育,结合学校重点和社会热点进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努力把反腐倡廉与切实改进干部作风、机关作风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筑牢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两道防线。
二是加强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针对学校的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对其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具有专业特点的反腐倡廉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规定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预防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把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学术行为规范教育作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教师学术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教师的职业品德修养和廉洁从教的自觉性。纪委主动到学院和利用学校科研工作会议宣传科研人员廉洁自律规定,加强对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教育。大力开展表彰和树立优秀教师先进典型等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淡泊名利、廉洁从教、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优良教风。
四是开展大学生的廉洁诚信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把廉洁诚信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学生党团活动等各个环节。丰富创新校园文化中的廉洁教育内容,积极拓展社会实践中的廉洁教育渠道,努力构建以诚信守法为核心,以培养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艰苦奋斗、谦虚谨慎、正直公正等品质为重点的大学生廉洁教育体系。                      
(3)与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相结合,完善制度建设
今年,根据教育部纪检组、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关于转发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驻教纪函[2012]30号)精神,我校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与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与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结合起来,实现廉政风险防控与各项工作互相促进、协调发展。同时,通过工作流程的梳理和各个工作环节中的廉政风险点的排摸,建立了《东华大学基本建设(修缮)管理办法》、《东华大学基本建设(修缮)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东华大学基本建设(修缮)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东华大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办法》,起草了《东华大学关于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东华大学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和监督的实施办法》等配套制度,加强防控措施和惩防体系建设。
4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上海市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上海市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学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东华大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实施办法》、《东华大学校级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实施办法》、《东华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兼职的规定》等办法,开展了领导干部兼职取酬,公务用车和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等事项的专项清理。今年,在公务活动中有多人次上交礼金礼券购物卡。
5、贯彻落实《上海市贯彻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市教卫党委系统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情况。
学校各级领导思想上高度重视党务、校务公开,以公开、公平促发展,以发展促科学、民主、依法办学。广大师生通过党务、校务公开机制,积极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知情、参与、监督,献计献策,为和谐校园建设增添了动力。
学校党委召开了两次常委会,认真组织学习传达党务公开的文件精神。组织总支书记专题研讨会,学习研讨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重要决策、权力运行、基层党组织事务要以公开为主导的原则,制定了《中共东华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党务公开的程序、方式、范围和时限,以及党务公开的保障制度。编制了学校、党总支、党支部三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在目录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把党员普遍关心、广泛关注的热点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融入目录中。学校扎实做好党务公开专题网站的构建。按照公开的内容和编制的目录,共设计构建了1个主网站和19个子网站,主网站为校党委公开的内容,子网站为各个总支和支部公开的内容,2011年底已正式开通,运行良好受到了广大党员的好评。
学校制订了《东华大学关于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校务公开制度,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群众关注高的校务,通过文件公示、校园网等途径公开;对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通过教代会及其他各种形式公开。在每年的教代会上,校长对教职工关心的学校财务收支情况作专题报告。通过公开办事制度、办事过程、办事结果,增强了校务透明度,强化了教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
6、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坚持选拔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有工作实绩的人担任领导工作,在选拔干部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公开、平等。在干部选用中做到既注重选拔又注重培养,既注重管理又注重监督。一是加强干部人事管理监督,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中层以上干部的任用严格按程序操作,两次经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并实行票决制。党委常委会讨论任用干部前均书面征求纪委意见。换届过程中,坚持考核与民主推荐结合,通过个别访谈,民主测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开展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切实改进领导干部作风相结合,重点开展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党风廉政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的宣传教育。对新任处级干部进行上岗前和在岗中的廉政谈话及党纪条规教育,党委书记,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坚持为新干部上党课。通过集中学习和培训,切实增强新上任干部的领导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的监督。认真抓好干部任期中的经济责任审计,注意对单位“一把手”经费使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贯彻收支两条线的情况、重大经济活动决策情况、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的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每年年终考评时,干部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述职述廉,把干部考核权交给群众,让群众对干部进行工作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