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江苏省第十批“科技镇长团”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2发布部门:组织部(党校)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十批“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的要求,现就我校推荐“科技镇长团”人选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及要求

中共党员挂下列市、区、县所辖镇(开发区管委会)党委副书记,非中共党员挂副镇长或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等岗位。

南通市通州区(专业要求:纺织、材料、机械制造、电子信息)

海门市(专业要求:材料、机械、电子商务、家纺设计)

启东市(专业要求:机械制造、材料、环境工程、电子信息)

扬州市宝应县(专业要求:机械制造、材料、电子商务、化工)

扬州市仪征县(专业要求:纺织、材料、生物工程、机械制造)

吴江区(专业要求:纺织、材料、机械工程、电子信息)

江阴市(专业要求:纺织、材料、电子商务、服装)

其他岗位可登录江苏人才工作网www.jsrcgz.gov.cn查询。

二、挂职期限:一般1年。

三、人选条件

  1.“科技镇长团”人选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有专业特长和发展潜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比较强,作风扎实。

  2.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部门正科级以上干部。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者请如实填写《江苏省第十批科技镇长团成员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于5月30日(周二)前一式二份交至行政楼42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dhu.edu.cn。

联系人:徐玥、李宁蔚    联系电话:67792425、67792213

附件-江苏省第十批科技镇长团成员推荐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17年5月11日


编辑:陈前
信息员:吴靖
撰写: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