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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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管理处是学校负责资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物资供应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科、化学品与特种装备科、房产管理科、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仪器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验收、入帐、调拨、转让、报废、报损、报失、回收和处置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2、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评估及使用的管理、维护、监督和检查,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归口管理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进口仪器设备的免税、商检、验收及索赔等工作。 
              4、负责学校实验室开放、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建设。 
              5、协调学校实验室建设的相关工作。 
              6、负责学校公用房的配置、调整、管理与服务工作。 
              7、负责学校经营性房产的开发、管理工作。 
              8、负责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以及发放工作。 
              9、负责学校青年教师公寓周转房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0、负责与资产管理相关部门的业务衔接、数据报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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