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江教育局有关精神及大学城入学转学工作会议要求,凡已在松江购房、原在市区就读的教职工子女需转学至松江就读中小学或入幼儿园的,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受理对象:
1、2009年3月31日后购房或2009年4月1日前引进的在职在编的本校教职工子女转学或入幼儿园。
2、在松江购房的外省市、外区县教师子女需转入松江有关学校或入幼儿园。
二、安置范围:
1、学前教育阶段(指公办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
2、义务教育阶段(指公办小学一年级--五年级、预初---初三年级)
三、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
凡完全符合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或转学要求将由教育局按所属学区进行“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安置。凡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原则上将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居住地,结合区域内各中小学、幼儿园班级学额情况、招生计划等,进行统筹安置。
1、在松购房:学生(幼儿)父母在松购房的出示户口薄、房产证或预售合同及房价全额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2、户籍迁移或人才引进:办理工作调动或正式人事关系,全家户籍迁移至松江的提供上海市常住户口薄(上海市蓝印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属于人才引进的,提供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人才引进《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在松有固定住所:在松江所属学区办理正常房屋租赁手续,需提供租赁合同有效期满一年以上的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在园区七所大学任教的学前教育阶段港澳台籍幼儿、外国籍幼儿按《2009年松江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到指定幼儿园入园,同时需提供松江区台办、侨办办理身份认定证明材料。
四、办理程序
1、学生(幼儿)家长必须填写《大学城教师子女入学入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根据《申请表》要求附户籍性质、居住情况、学籍证明、人事关系证明等材料。
2、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流程 :家长持安置调配单、外区县(外省市)转学联系单(证)及相关转学材料原件到教育局招办审核、盖章——转入校接收盖章——外区县转出校出具“转学证明”和学生材料——学生到转入校报到入学。
五、上交材料时间与地点:
上交材料时间:5月31日前,地点:松江校区行政大楼四楼455校妇委会办公室或延安校区新世纪快餐厅四楼教工活动中心妇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7792219。联系人:王丰祺。
有关入幼儿园范围可查阅松江教育信息网www.sjedu.cn及各幼儿园公告栏)。
校妇委会
2009年5月25日
附件:1、松江大学城教师子女入学入托申请表
2、人事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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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松江大学城教师子女入学入托申请表
附件2: 人事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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