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学历项目各类新生奖学金推介

发布时间:2009-03-14发布部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东华大学不仅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院校、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院校,还推出了东华大学“校长奖学金”系列,为世界各国优秀留学生来东华大学攻读学位提供支持和鼓励。今年教育部又特批东华大学为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院校。

    为了扩大学历留学生规模、提高我校国际化水平,特此推介我校各类学历项目外国留学生新生奖学金,请我校广大教师积极协助推广,特别是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多渠道招收研究生层次的留学生。

    一、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
    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www.csc.edu.cn)全面负责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招生和管理工作。申请人报读我校所有专业或汉语学习,可于2月底前向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我校审核材料后发放“同意接受函”。申请人可将此函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起,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申请材料递交时间一般为1月初至4月初。

    二、东华大学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部分特色专业研究生(详情请参见附件1)
    经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我校可自主招收攻读我校特色学科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生和硕士生。奖励类别为全额奖学金10名,无需汉补者优先。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且非在华学习的留学生,5月15日前向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提出申请。    
    自主招收专业:(1)纺织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纺织工程、纤维工程、数字化纺织工程、中国古代纺织工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纤维材料物理、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等专业);(2)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物理化学、纳米纤维及杂化材料、物质智能系统工程、仿生材料等专业);(3)服装设计与工程学科。

    三、东华大学自主招收“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留学生(详情请参见附件2)
    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校可自主招收攻读我校所有专业的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生。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6月15日前向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提出申请。
    奖励类别包括(1)A类(全额奖学金)10名,申请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者,无需汉补者优先;(2)B类(部分奖学金)20名,申请攻读博士、硕士或学士学位者,无需汉补者优先。

    四、东华大学“校长奖学金”中特设“优秀新生奖”(详情请参见附件3)
    该奖学金项目奖励申请来我校攻读本科学位的优秀自费留学生,给予免除全部或部分第一学期学费的奖励。奖励名额为20名。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6月15日前向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提出申请。

附件1: 2009年东华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实施细则
附件2: 2009年东华大学“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
附件3: 2009年东华大学“校长奖学金”设“优秀新生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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