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高校火灾信息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07-03-30发布部门:武装部·保卫处
    3月份以来,上海市高校相继发生多起火灾事故,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1、2月2日晚21:30分,某高校一化学实验室由于没有及时发现实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致使在通风橱内的化学物质起火燃烧,造成该实验室的排风设施损害,扑救火灾时造成了一定积水。

    2、3月6日,某大学学生在离开寝室后未将电脑关机,因电脑插线板短路引发火警,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电脑及周围床铺被烧毁。

    3、3月16日,某大学女生寝室因一名学生违规使用“热得快”引发火灾,床铺被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400元。

    4、3月18日,某大学篮球场看台后下方一房屋失火,一名外聘保洁工带小孩居住在内,床铺、杂物、部分电器被烧毁,事故原因为该保洁工乱拉电线且电器使用不当。

    另外,2月25日某中学电教室因电线老化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万元人民币。

    经消防部门查实,今年发生的数起火灾均因消防安全意识较差引起,尤其是极少数学生在学校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仍然违规使用电器。市教委要求各高校保持高度警惕,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采取措施,加强火灾预防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杜绝火灾隐患。学校领导明确:要在师生中加强宣传教育,同时采取措施,杜绝事故发生。为此提出各级近期落实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牢固树立“防火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要教育和引导师生遵法守法,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不购买伪劣电器,不违规使用电器,不乱拉乱接电线,自觉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依法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完善防火措施和预案,重点、要害部位和地域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职责。

    2、开展全面消防隐患检查整改工作。要集中人力、时间,加强对本部门的消防隐患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的电线、插线板等,重点是学生宿舍、实验室、锅炉房、校内建筑工地、外来人员临时租屋等部位的照明、排线的检查,提高消防安全防范预警水平,确保一方平安。

    3、全面清查校园内其他房屋居住情况。对校内租住人员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其消防安全责任;对未办理任何手续而擅自入住学校房屋的,要立即清理,有效制止;对用作仓库或堆放杂物的房屋,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


                           保卫处
                           综合治理办公室
                           200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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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员: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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