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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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主
任:陈田初
副主任:张怡 瞿斌
委
员:(不分先后)
顾大俊 黄玉中 李耀刚 林文伟 邱登梅 任晓杰 孙莉萍 王秋梅 周婉婉。
秘书长:牛莉莉
职能:
1、管理监督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2、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组织开展教师普通话培训工作,以测促训,以训保测,在规定时间内保证达标;
3、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工作;
4、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每学年召开一至二次全体会议,如有重要事项,经主任、副主任委员研究决定可临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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