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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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处工作职责:
1、
对学校后勤工作实施行政管理,参与制定后勤发展的整体规划、阶段规划。
2、
制定后勤各项经费的预算、实施计划和管理。
3、
代表学校(甲方)与后勤实业发展中心(乙方)及其他后勤服务部门签订各类服务协议。
4、
负责学校用水供电管理,制定日常维修计划预算立项及招投标工作。
5、
负责制订学校公用房的管理办法,实施学校公用房的资源管理。
6、
根据学校《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实施教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
7、
负责博士后流动站住房和教师公寓的安置和调配。
8、
负责学校房地产开发工作。
9、
负责学校爱卫会、计划生育、红十字会、防讯防台、公费医疗等日常工作。
10、对挂靠部门校医院和体育活动中心的宏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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