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指示,延安路校区自2008年7月25日至2008年8月22日进入奥运训练场馆一级保卫工作状态,我校教职工进入校园须出示工作证等有效证件。为此请各部门统计需补办工作证人员名单,并于2008年7月9日前由部门集中将名单、照片(一寸彩照,背面注明部门、姓名)交人事科。
同时请通知本部门需补办工作证人员,于2008年7月11日前,去保卫处、财务处分别办理证件挂失手续、工作证工本费交纳手续,然后由补办工作证人员本人持交款发票于2008年7月14、15日到延安路校区中心大楼中北250室领取工作证。
人事处
200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