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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转发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08年度技术标准专项指南

   为贯彻国家和上海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加强技术标准同科技创新活动的紧密衔接,进一步提升本市技术标准水平和竞争力,有效推动本市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能级提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08年技术标准专项课题申请指南。 
   一、研究目标、内容和期限
   研究目标:对若干重点领域的科研成果进行提炼和提升,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并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或形成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草案,促进科研成果的应用和转化,带动相关行业的整体发展。
   研究内容:
   专题1、资源能源领域
   1) 混合动力汽车及配件检测技术标准的研究;
   2) 工业节能中能源综合管理技术标准研究;
   3) 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专题2、先进制造与材料领域
   1) 生物材料、环保材料等功能性材料技术标准研究;
   2) 大型船舶制造关键技术国际标准研究;
   3) 智能化现场总线技术应用规范研究;
   专题3、公共安全领域
   1) 安全环境中电子标签应用特殊要求及信息安全服务应用技术规范研究;
   2) 高危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研究;
   3) 血液制品安全管理技术标准研究;
   4) 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量检测技术标准研究。
   研究期限: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在上海注册的法人、自然人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并下载相关表格《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08版)》,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2、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技术实力和基础,具备实施项目研究必备条件及匹配资金;鼓励企业为主、产学研联合申请,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3、课题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三项。
   4、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5、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建议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
   6、本指南课题申请起始日期为2008年6月17 日,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8 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4份,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在线递交电子文本1份。书面可行性方案集中受理时间为2008年 7 月 1 日至 月 8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下午5:0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7、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三、联系方式
   书面资料送达地址:长乐路1227号306室(邮政编码:200031),上海市技术标准专项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曹小民、苏 航
   联系电话:64743705,64370807转111
   传真: 64379997

  科研处联系方式:
  延安路校区:中心北楼254, 马世荣 62373213
   松江校区:行政楼347-349,刘占莲 6779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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