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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校内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学校今年拟组织开展校内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艺术展演活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展现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面向全体大学生,立足于提高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校艺术教育的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东华大学艺术展演组委会。由分管校校领导担任主任和副主任,成员由有关相关职能部处、艺术教育中心和学院的负责人参加。
    三、展演内容
    本次艺术展演活动以“我和祖国”为主题。活动的内容应围绕主题,热情歌颂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反映东华学子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表现我校大学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远大抱负和历史使命感,展示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艺术展演活动要应求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四、活动项目和形式
    艺术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四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雕塑(陶艺)、DV作品;
    五、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
    大合唱:含指挥、伴奏不超过42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重唱:含伴奏不超过5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伴舞);独唱:可有伴奏1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伴舞)。
    2、器乐(包括管弦乐、管乐、弦乐、民乐等)
    合奏:含指挥不超过65人,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奏:含指挥不超过11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重奏:不超过4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
    群舞:不超过36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三人舞、双人舞、独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戏剧
    短剧、歌舞剧、小品等均不超过8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2.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尺寸均为14吋。
    4.工艺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尺寸不超过对开,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5.雕塑、陶艺: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6.DV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12分钟。
    六、展演实施
    1、艺术作品
    2008年3月~4月开展绘画、书法、摄影、工艺设计、雕塑、摄像作品征集、评比活动,3月,在全校及有关院系(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机械学院、人文学院(媒体)等)发动征集艺术作品,5月,组织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选,推选出8件左右优秀作品报送组委会,参加市级相关比赛。
    2、艺术论文类
    2008年3月,组织有关院(人文学院、艺术教育中心、艺术设计学院、机械学院工业设计系等)开展高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征集及评选活动。4月,通过有关专家评选出1~2篇优秀论文,上报上海市组委会。
    3、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篆刻)、绘画、摄影作品。报送数量不少于4幅(组),人均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4、艺术讲座
    在活动期间,邀请资深艺术家和著名演员来校,举办3~4场戏剧、舞蹈、音乐、影视等艺术类讲座。
    5、总结推荐
    学校展演评比结束,在规定时间内推荐优秀作品参加上海市各项比赛,力争参加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
    七、时间安排
    1、2008年4月~6月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引进2~4场优秀剧目演出,内容包括话剧、歌剧、舞剧或其他类型的专业文艺节目演出。
    2、2008年3月~4月组织校学生艺术团各团队以及服装学院影视表演专业积极准备、创作编排节目,内容包括合唱、表演唱、舞蹈(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及群舞等)、器乐演奏、民族打击乐、戏剧小品等。4月下旬,邀请有关方面专家来校观看、评审,推选出3~5个优秀节目报送组委会,参加上海市的各场相关比赛。
    3、2008年4月~5月结合我校传统节目“东华之春”的举行,在全校各院系开展文艺节目评选、汇演活动,层层发动学生,创作反映当代大学生思想和生活的节目参加演出,丰富和活跃学生的文化生活。
    4、2008年5月~6月“上海之春”期间,组织大学生走出校园观摩1至2场优秀艺术剧目演出。

    八、其他
    1、最终被选中参加全国比赛的作品,作品报送要求参照《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执行。
    2、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委,联系人封华,联系电话:62373231。


                教务处、团委
                2008年3月27日

关于东华大学

东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秉承“崇德博学、砺志尚实”的校训,不断开拓奋进,
已发展成为以纺织、材料、设计为优势,特色鲜明的多科性、高水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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